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并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农村土地问题是贯穿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的一条基本线索,也是透视改革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一个重要维度。值得一提的是,宅基地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基本制度,具有一定的中国特色。从“两权合一”到“两权分离”再到“三权分置”,体现了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集体所有权多种实现形式的演变路径,也反映出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制度安排。就政策层面而言,从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6年提到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不仅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及盘活利用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也反映出宅基地特别是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需要适应并服务于国家乡村振兴的战略需求。就实践层面而言,自2015年全国33个县(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各地围绕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宅基地“三权分置”助推乡村振兴等进行了有益探索。2020年以宅基地有偿退出和盘活宅基地两项工作为主要改革方向的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又在全国104个县(区)和3个地级市展开。就理论层面而言,在中国知网以“宅基地”并含“盘活”为“主题”或“关键词”,以2015—2024年为时间区段,选择“CSSCI”“CSCD”“核心期刊”数据库进行检索,得到73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平均每年仅为7.3篇,反映出有关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研究还不够丰富,且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宅基地盘活的政策文件分析、影响因素、利用模式、盘活路径、实践样态和乡村振兴的关系等方面。综上所述,无论是政策文件、改革实践,还是理论研究等,都将宅基地盘活利用视为农村土地改革及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然而,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何在?是否有实践案例的证据?上述问题至今悬而未决!鉴于此,文章通过构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理论分析框架,阐明其理论逻辑并深入剖析甘肃省康县试点地区的实践案例,揭示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进而为深入推进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参考。
1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
社会发展模型通过包含资源、技术2个维度的经济子系统和文化制度子系统,阐释社会体制如何在经济系统和文化制度系统之间相互作用,以及其对发展经济体的意义。杨帆等将社会发展模型应用于国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情境分析,为人才振兴乡村提供了新思路。之后,周小平等以产业替代技术对社会发展模型进行了优化,构建了宅基地盘活利用的“人才-文化制度子系统-资源产业子系统”理论模型。从乡村振兴中人才为中心的分析框架到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中除人才之外的文化、制度、资源、产业等多元因素的引入,社会发展模型在分析现实热点问题中不仅得到了优化,也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理论上讲,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是一个寻求发展的乡村子系统,可以为乡村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和用地空间,还可以挖掘乡村潜在的文化价值和资源要素等。一般而言,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系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不仅依赖于土地、人力、经济等资源要素,也需要发展特色产业支撑乡村振兴,还需要党建引领、乡土情结等文化要素的支持和村庄规划、政策创新等制度要素的保障。需要指出的是,作为核心力量,人才在整个系统中起着关键的联结和推动作用,尤其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中,可以通过创新乡土文化传承、实现村美民富夙愿的文化需求;利用制度政策机遇、优化乡村治理结构的制度约束来激励和规范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通过激活土地要素市场、唤醒乡村沉睡资源,使得乡村的显性和隐性资源得到充分调动;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支撑乡村产业兴旺的产业驱动,可以直接助推乡村振兴;而作为主体的村委班子、返乡青年、乡贤等人才,成为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启动者、推动者、验收者和受益者,通过“人才-文化制度子系统-资源产业子系统”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进而助推乡村振兴。

由图1可知,该理论模型包含文化制度子系统和资源产业子系统,前者是规范性因素,以文化明确需求,以政策划定底线;后者是驱动性因素,以乡村的资源利用、产业发展作为重要的驱动因素;同时,强调人才在文化制度子系统和资源产业子系统之间的联结作用。对标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提出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中,可以通过激活土地要素市场、支撑农村产业兴旺,修复土地生态环境、推进农村生态宜居,创新乡土文化传承、提升乡风文明水平,优化乡村治理结构、确保村庄治理有效,增加村民财产收入、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等方面助力乡村振兴(图2)。换言之,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可以通过桥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而产生助力功效。

1.1激活土地要素市场,支撑农村产业兴旺
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前提和关键。一般而言,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可以为乡村产业发展与兴旺提供更多用地空间。一方面,由乡镇政府牵头引进工商资本下乡或由致富能人租赁闲置宅基地或闲置农房,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另一方面,村集体可以将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如区位好的地块可以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区位差的地域可以采取复垦、复绿的方式,将闲置宅基地整治为耕地或农业用地。同时,可以顺带吸纳周边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其就近从事二、三产业,在增加收入之余改善农民的就业结构。其中,乡镇政府和致富能人等人才主体统筹利用乡村文化制度等规范性因素和乡村旅游资源、电子商务新产业新业态等资源和产业驱动性因素,在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同时,支撑农村产业兴旺。
1.2 修复土地生态环境,推进农村生态宜居生态宜居
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不容置疑,要实现生态宜居,需以良好的乡村人居环境为保障。一方面,通过闲置宅基地的整理、复垦、复绿等措施,不仅可以改变破败的村庄环境,而且修复了村庄生态、绿化了村庄环境、彰显了村庄的生态空间价值;另一方面,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过程中,新型产业及经营主体等人才主体往往将低碳环保、集约节约、生态宜居的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之中,发挥文化制度子系统的规范性和保障性作用,有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研究表明,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的盘活利用可以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态宜居。
1.3 创新乡土文化传承,提升乡风文明水平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紧迫任务。通常来讲,乡村振兴不仅需要乡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更需要城乡文化交流和农村文明风尚的形成。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中,通过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吸引城镇资本下乡投资,发展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民俗展演、康养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形态,将乡土文化资源转化为乡村新产业,促进城乡互动,丰富乡村文化的形式与内容。一方面,在闲置宅基地或闲置农房整理过程中将古居遗迹与村史文化、农耕技艺等相结合,开发乡土文化、农事体验、研学活动等乡村旅游项目。另一方面,文化名人、致富能人、乡贤等人才主体以文化明确需求、以政策划定底线,统筹乡村文化资源、利用闲置宅基地或闲置农房整理形成的场地,通过举办传统节事节庆、民俗文化艺术等活动,传承与创新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乡村文明程度。
1.4 优化乡村治理结构,确保村庄治理有效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主体多元化是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趋势。通过宅基地“三权分置”等政策措施,可以有效吸引返乡农民、农村乡贤等加入乡村振兴的火热实践。此外,聘请专业的乡村规划师或利用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通过乡村干部、乡贤等人才主体利用农村发展的利好政策机遇,补齐村庄治理短板、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同时,将宅基地制度改革转化为村庄内部事务,建立乡镇政府、行政村“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切实提高农村社会的治理能力,确保村庄治理有效。
1.5 增加村民财产收入,实现农民生活富裕
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主要目的。农户从自身角度出发,对宅基地重要性看法和价值认识的不同从而产生了宅基地保障观、情感观、财富观和生产观等宅基地价值观。在不同的宅基地价值观引导下,农户作为农村集体成员的宅基地资格权人,既可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让渡宅基地使用权而获取租金,也可通过合法途径退出宅基地而获得补偿。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中,村干部、村民等各类主体通过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使这些“沉睡”的资源变为资产,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同时,促进农民就业并获得工资性收入,进而实现农民生活富裕。
2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机制与路径
本研究以甘肃省全国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之一的陇南市康县为例,在开展调研访谈的基础上,收集到4个试点村(岸门口镇街道村、长坝镇花桥村、城关镇凤凰谷村、长坝镇山根村)的案例材料。试点案例分别位于陇南市康县的不同乡镇,宅基地闲置率在10%左右。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康县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共投入资金970万元(中央拨付资金750万元、省农业农村厅拨付资金200万元、县财政投入20万元),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着力构建闲置农房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全县累计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7839宗45.1万平方米,带动7000多户农户增收致富,吸引68名返乡优秀人才回村创办精品民宿、农家乐、乡村工厂等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出闲置宅基地、农房盘活利用的典型模式。在4个试点村中,既有城郊地区的村落,又有边缘地方的村庄,其分别代表了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和农文旅融合类的案例地区。因此,以这4个改革试点区的典型实践为案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通过分析案例,得出试点地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情况。
2.1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机制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并不能简单地通过某一方面来助力乡村振兴,而是通过综合人才、文化、制度、资源、产业等多元因素共同影响乡村振兴的目标。其作用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图3)。

2.1.1 人才因素:多元主体共治机制
通常,人才因素通过构建乡村社会网络,形成宅基地盘活利用集体行动的多元主体共治路径。率先垂范的村两委班子通过领导带头作为的致富能人,成立乡村旅游协会;同时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政策补贴方面的支持,充当协会对接农民租赁闲置宅基地的桥梁或纽带。带头作为的致富能人通过成立乡村旅游协会,租赁闲置宅基地或闲置农房,积极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并签约雇佣勤劳朴实的本地村民为其提供就业机会,获得稳定收入。试点地区的地方政府较为重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实践活动,给予村两委班子和村民最大的政策、补贴等支持。恋乡情结的乡贤青年是乡村建设的活水,一方面借助新政策、运用新媒体为乡村争取更多关注和资源,另一方面为乡村发展注入活力,优化乡村治理的人才结构。由此可知,多元主体共同围绕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各尽其才、各显其能,形成多中心治理结构,凸显出人才因素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中的多元主体共治机制。
2.1.2 文化因素:核心文化驱动机制
文化积淀外显为乡村旅游发展机遇,内化为村民参与集体活动的动力。尤其是乡土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等遵循文化的传承、弘扬和融合的发展逻辑。弘扬红色文化为发展乡村红色旅游提供重要的文化资源,成为驱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优势资源。传承乡土文化为古居遗迹与村史文化的发掘和利用提供了良好契机,成为背井离乡和迁居他乡亲人的“乡愁”。融合农耕文化为休闲农业、农事体验、研学活动等乡村旅游项目提供了新的机遇,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新秀”。不难得出,经过文化建设、文化推动、文化保护等最终形成内生的文化驱动力,达成乡村空间改造和乡风文明发展的共识,折射出文化因素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中的核心文化驱动机制。
2.1.3 制度因素:制度规范与激励机制
制度因素为试点地区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提供了一定的制度规范与激励机制。乡村振兴战略为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提供了纲领性文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修订,2019年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关于积极持续整治利用农村废弃宅基地和废弃房屋的报告》等都为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提供了政策法规指导。为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要求,地方政府主要从摸清闲置底数、建立流转台账、打造古村民居、发展民宿体验、振兴乡村发展等方面推动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工作。概而言之,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政策执行以顶层设计为蓝本,以官员绩效考核和部门任务为抓手,揭示了制度因素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中的规范与激励机制。
2.1.4 资源因素:多维资源保障机制
资源因素包含天然生态资源、红色文化资源、古村民宿资源、农耕文化资源等重要资源,是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基础条件、先天优势和坚实保障,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天然生态资源往往能吸引外来资本投入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也会间接促成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红色文化资源是近年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首选,闲置宅基地为其提供了廉价的用地空间。古村民宿资源将闲置农房得以重新利用,既满足都市郊游旅居的需求,也实现了民宿“乡愁”的夙愿。农耕文化资源可以为休闲农业、农事体验等学农旅游项目提供可选,既满足进城落户居民回味童年的需求,也可保障民宿、农家乐等对闲置宅基地的利用。可以断言,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以天然生态资源为先天优势、古村民宿为基础条件、红色文化资源或农耕文化资源为基础保障,体现出资源因素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中的多维资源保障机制。
2.1.5 产业因素:产业集聚创新机制
产业兴旺发达是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直接推动力。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打造乡村旅游支柱产业、提炼形成乡村特色产业,建成旅游产业示范园是4条重要的途径。利用乡村自然、红色、农耕等资源,找到最适合当地的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对乡村空间提出刚性用地需求,从而带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招商引资,打造乡村旅游支柱产业,以更好地带动乡村用地需求,增加闲置宅基地的盘活量。全力挖掘当地稀有资源,利用闲置宅基地盘活的空间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充分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建成旅游产业示范园。综合来看,通过以上路径创造用地需求,从而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展现出产业因素在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中的集聚创新机制。
2.2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
2.2.1 “党支部+旅游公司+农户”模式,创出“产业+文化”振兴路径
1)案例概况。康县岸门口镇街道村依托乡村旅游资源优势,通过中长期租赁盘活闲置农房,建成旅游产业示范园工程,在保护传统村落弘扬红色文化的同时,融入传统元素还原古村韵味,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岸门口镇街道村,距县城8km,全村辖6个合作社257户942人,有党员30人。该村历史可追溯到明朝成化年间,被列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并进行挂牌保护,其还是康县红色政权建立之地,康县首次党员会议、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等多个会议都在朱家沟麻柳树下召开。街道村生态良好、风景秀丽,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享有“甘肃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等多项殊荣。
2)具体做法。街道村主要以“保护发展传统村落、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为主题,采取政府奖补、群众参与的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改造提升村内所有闲置农房。
具体而言,一是唤醒沉睡资源奠定基础。街道村先后召开村民会议10余次,采取入户走访的方式,全面摸清村内闲置农房底数,建立闲置农房和流转意愿基础台账,为盘活闲置资源奠定基础。在中建集团帮扶下,街道村党支部牵头,对村内古民居统筹整合、规划和修缮,打造民宿群,并成立康县燕河湾乡村旅游公司,优先招用村内低收入劳动力就业,构建村民、村集体与运营方三方共营共享模式,采取中长期租赁方式,盘活闲置农房2000余平方米,流转闲置宅基地4公顷,有效唤醒了村庄沉睡的资源。二是盘活闲置房屋助农增收。街道村向燕河湾乡村旅游公司入股财政扶持村集体发展资金75万元,采取“党支部+旅游公司+农户”运作模式(图4),成立了集乡村旅游、农家客栈、餐饮服务于一体的“朱家沟乡村旅游协会”,充分利用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建成康县旅游产业扶贫示范园一期工程6栋34间40张床位,村内120余名群众实现就地就业,16户户均分红3000元以上。三是挖掘传统文化并提升品位。街道村抢救性打造“朱家大院”“归朴园”等古村民居时,在入户路、便民桥、排水渠、河堤、叠水景观建设中巧妙融入传统元素,精细还原了古村落原有的生活韵味。村庄风貌的深刻改变和文化品位的全面提升,极大地促进了乡村旅游业发展。

3)取得成效。近年来,街道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发展观光旅游、农家客栈、农事体验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400元。近年来,前来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的游客络绎不绝,节假日期间日游客接待量最高可达3000人以上,村内各类经营主体日营业总收入达20万元以上。该村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出一条“盘活闲置房屋,促进农民增收”的新路子,使得村庄闲置资源不再“沉睡”,村集体经济积累稳步增加,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可以说,街道村发挥能人乡贤利用闲置农房及宅基地发展附加产业的优势,弘扬红色文化,利用政府奖补的政策机遇,唤醒村庄沉睡的闲置资源,发展观光旅游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并建成旅游产业示范园,躬行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人才-文化制度子系统-资源产业子系统”助力乡村振兴的街道村实践,形成了“党支部+旅游公司+农户”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模式,探索出了“产业+文化”的乡村振兴路径。
2.2.2 “协会+农家客栈+农户”模式,创出“组织+产业”振兴路径
1)案例概况。康县长坝镇花桥村村两委一班人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成立农家餐饮服务乡村旅游协会,通过盘活闲置农房发展农家客栈,改造建筑风貌提升接待能力等,打造乡村旅游支柱产业及示范村。花桥村位于白望公路沿线,全村共有8个合作社,农户260户800余人,是中国茶马古道上的重要节点,也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
2)具体做法。花桥村村两委一班人身体力行,根据编制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不断完善村庄建设水平,优化农户庭院,规范建筑风格,提升村庄居住环境,并采取“协会+农家客栈+农户”的运作模式,成立了“花桥村乡村旅游协会”,从摸清闲置底数、建立流转台账入手,先后拆除危旧房屋89间并进行宅基地盘活利用,建筑风貌改造210户、闲置庭院改造50余户,硬化通村道路1420米。
3)取得成效。通过对闲置宅基地和房屋改造提升,发展农家客栈20余家,客房117间、床位236张,村内空闲房屋得到了有效利用。花桥村旅游年综合收入930多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580元,绿水青山为当地村民带来了源源不断的生态红利。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成功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成了花桥村农户增收的一大支柱产业,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1万元,农家客栈定期向农户购买土鸡、土鸡蛋、野菜等原生态食材,聘请服务人员,带动20多户农户共同发展,取得“一村带一片、一片带全镇和就地城镇化”的成效。可以说,长坝镇花桥村发挥率先垂范的村两委班子带领全体村民并与之签订协议的优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村庄治理结构及居住环境,盘活闲置农房及宅基地资源,改造提升建筑风貌发展农家客栈旅游产业,躬行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人才-文化制度子系统-资源产业子系统”助力乡村振兴的花桥村实践,形成了“协会+农家客栈+农户”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模式,探索出了“组织+产业”的乡村振兴路径。
2.2.3 “能人大户+企业+农户”模式,创出“人才+产业”振兴路径
1)案例概况。康县城关镇凤凰谷村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致富能人带领村民共同发展,将闲置房屋入股分红、农户参与订单生产等,使农民的收入得到了持续稳定的增长。凤凰谷村位于县城西北2.5km处,全村辖8个合作社253户865人。自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以来,是全省首批美丽乡村建设精品村、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中国最美村镇“人文奖”获得村,也是康县最早吃上“旅游饭”的村镇,被评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2)具体做法。以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政策法规为指导,通过招商引资将村内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进行流转,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致富能人的带头作用,采取“能人大户+企业+农户”的运作模式,打造民宿酒店和农家客栈并统一打包经营,带领村民共同发展。目前,通过招商引资的万梁民俗生态庄园和海丽花园两户企业,共流转村内闲置土地11户、1.75公顷,获得租金5.13万元。
3)取得成效。通过龙头企业和致富能人的带动,将闲置的房屋改建成客栈、民宿酒店,平均每户每年可获得7500元以上的房屋租金。在村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企业进行项目建设和经营服务过程中,24人通过劳务输转获得工资约4.8万元;其中,农户将闲置的土地、房屋等入股到相关企业并签订分红协议,5年内可获得分红30万元;21户农户与花卉培育、生态农业等方面的企业签订了订单生产协议;也有农户通过景区节点打造、网红打卡地建设等,直接获得盈利收入。可以说,凤凰谷村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致富能人的带头作用,传承乡土文化打造美丽乡村,利用政府招商引资的两户企业,流转村内闲置土地资源,以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的美誉打造乡村旅游支柱产业,躬行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人才-文化制度子系统-资源产业子系统”助力乡村振兴的凤凰谷村实践,形成了“能人大户+企业+农户”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模式,探索出了“人才+产业”的乡村振兴路径。
2.2.4 “政府引导+公司运营+农户联动”模式,创出“产业+生态”振兴路径
1)案例概况。康县长坝镇山根村党支部领办的村集体合作社牵头将闲置农房入股到村集体旅游公司,通过将农耕文化资源与天然生态资源深度融合,发展农文旅一体化的康养产业。山根村位于长坝镇东南面,全村有284户人家1092人,距离康县县城24km、距离“一带一路”美丽乡村论坛会址4km,交通便利、村庄四面环山、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长坝镇山根村积极推动旅游与村庄自然资源、农耕文化等深度融合和产业嫁接,促进农文旅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2)具体做法。按照“政府引导+公司运营+农户联动”模式,由村党支部领办的村集体合作社牵头,利用国家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政策法规,摸清闲置底数、建立流转台账,整合流转村内17户闲置农房86间将其入股到村集体成立的“梦里山羹”旅游公司,村股份合作社投资130万元,发展集休闲观光、民俗体验于一体的农文旅康养产业体系,并吸纳周边农户。
3)取得成效。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100元。村里已经形成“白天可旅游、夜晚有食宿”,村民“昼有劳务报酬、夜有服务收入”的乡村经济模式。山根村正利用它独特的乡村自然资源、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充分融合传统农业文明与乡土文化,让山水风光与人文景观相互交融,“美丽经济”持续绽放。可以说,长坝镇山根村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办的村集体合作社的牵头作用,融合农耕文化资源与天然生态资源来发展农文旅一体化的康养产业,利用国家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政策法规,整合流转村内闲置农房资源,发展集休闲观光、民俗体验于一体的农文旅康养特色产业,躬行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人才-文化制度子系统-资源产业子系统”助力乡村振兴的山根村实践,形成了“政府引导+公司运营+农户联动”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模式,探索出了“产业+生态”的乡村振兴路径。
2.3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实践路径比较与机制差异分析
前述总结提炼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4种实践路径,以下将从结构差异、主导机制、制度支撑等维度对这4种路径进行比较分析(表1)。

通过对比分析发现,在结构差异方面,党组织引领模式侧重党建与产业融合,协会主导模式强调社区协同与行业自律,能人带动模式突出个体引领作用,政府引导模式注重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各模式在主导机制上,分别依托党组织凝聚力、协会协调力、能人示范效应及政府政策引导力,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激发了各方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实现了资源的高效配置和产业的协同发展。在制度支撑上,分别依托政策法规、行业规范、契约合同及政府政策,形成了稳固的支撑体系,确保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通过这些模式的实践,各地不仅盘活了闲置资源,还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提升了村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复制、能推广的成功经验。在利益联结上,通过股权分红、合作经营、就业带动等方式,实现了村民增收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激发了各方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研究还发现,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政策制度保障与市场机制引导的结合,是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关键因素。这一分析为因地制宜选择乡村振兴路径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当然,不同路径在资源配置、利益分配上各有侧重,需结合当地实际灵活选择。
3 讨论
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何在?是否有实践案例的证据?这是当前宅基地问题研究者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时代之问。部分学者初探了宅基地“三权分置”助推乡村振兴的多重逻辑与实现进路,也指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方向与机制完善,但是鲜有学者将理论逻辑与实践案例相结合,来探讨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为此,文章借鉴优化的社会发展理论模型,构建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理论分析框架,在探析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作用机制的基础上,深入剖析试点地区康县的改革实践,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实践证据。当然,由于主题所限和篇幅有限,文章也存在实践案例如何反哺或修正理论模型、理论与实践的偏差处理、实践中出现的风险如何规避等不足,这将是今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借鉴社会发展理论模型,文章通过构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标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阐明其理论逻辑并深度剖析甘肃试点地区的典型案例,得出以下结论:
1)相关研究表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理论上可以通过激活土地要素市场、支撑农村产业兴旺,修复土地生态环境、推进农村生态宜居,创新乡土文化传承、提升乡风文明水平,优化乡村治理结构、确保村庄治理有效,增加村民财产收入、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等方面助力乡村振兴,即通过桥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而产生助力功效。
2)试点地区的实践案例表明,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遵循“人才-文化制度子系统-资源产业子系统”的社会发展理论模型,并因地制宜形成了“党支部+旅游公司+农户”“协会+农家客栈+农户”“能人大户+企业+农户”“政府引导+公司运营+农户联动”的盘活利用模式,分别创新出了“产业+文化”“组织+产业”“人才+产业”“产业+生态”的乡村振兴路径。
3)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兼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但本质上是对标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挖掘宅基地的资源价值,利用其整治释放的土地空间为村庄建设发展提供助力,抑或利用其“三权分置”的制度优势使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借助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和生态振兴,进而通过达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来实现乡村振兴的总目标。
4.2 建议
为了更好地发挥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本研究就4种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模式路径分别从人才、文化、制度、资源和产业5个维度提出差异化、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1)“党支部+旅游公司+农户”模式。一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吸引人才返乡创业及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同时,培训村民旅游服务技能,提升其参与乡村旅游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挖掘红色文化资源,打造红色旅游品牌,举办红色文化主题活动,吸引游客参与。三是完善闲置宅基地流转机制,规范流转程序,保障农民权益,并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四是整合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打造特色民宿群,发展乡村旅游,并利用红色文化资源,打造红色旅游线路和景点。五是打造特色民宿等乡村旅游支柱产业,带动村民增收的同时提升乡村旅游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2)“协会+农家客栈+农户”模式。一是成立乡村旅游协会等组织,搭建平台、吸引人才加入,共同发展乡村旅游;同时,加强对村民的旅游服务技能培训,提升其经营能力。二是传承乡土文化,打造特色民宿,通过举办民俗文化活动,吸引游客体验当地文化,感受乡村魅力。三是制定乡村旅游行业标准,规范乡村旅游经营行为,并建立乡村旅游协会自律机制,维护乡村旅游市场秩序。四是整合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发展农家客栈,提升乡村旅游接待能力。五是利用当地特色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增加村民收入。
3)“能人大户+企业+农户”模式。一是发挥能人大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吸引人才回流,并鼓励企业参与乡村人才培训,提升村民的技能水平。二是结合当地特色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附加值。三是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吸引企业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并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民在产业发展中的收益。四是整合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利用当地特色资源,发展民宿酒店和农家客栈以带动乡村旅游。五是提升乡村旅游产业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以订单生产有效增加村民收入。
4)“政府引导+公司运营+农户联动”模式。一是在引进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旅游规划、运营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村民的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提升村民的环保意识。二是结合农耕文化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传承农耕文化,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三是在完善生态保护机制、加强生态监管、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乡村旅游健康发展。四是利用当地自然风光和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等产业。五是整合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发展农文旅一体化产业,打造乡村旅游特色品牌,提升乡村旅游的吸引力。
来源:城乡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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