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加入
免费发布
景观档案,记录中国景观历史。
  • 暂无相关记录!
新闻news
统筹五大关系:乡村振兴中的统筹辩证法
来源: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6-09-06 | 118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统筹五大关系:乡村振兴中的统筹辩证法

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建设“美丽乡村”到建设“和美乡村”,我国“三农”工作的重心发生了历史性转移,因此,乡村振兴要正确把握和处理以下五个关系。   

城镇化与逆城镇化 

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着眼点是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的持续发展,由此解决城乡不平衡发展问题。然而,农村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农村,还离不开城镇的助力。对我国而言,乡村振兴和城镇化不是冲突对立,而是彼此嵌套、相互促进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双重动能。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镇人口对农村食品、生态、文化等产品的需求在持续提高,城镇产业为农村劳动力等要素再配置提供了更多选项,城镇化推动的经济增长也为政府财政能力增强、向农村的转移支付增加创造了条件。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时代已经到来,我们必须把握城镇化与逆城镇化相辅相成关系,在城乡协同的大框架下推进乡村发展行稳致远。   

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

我国乡村振兴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由此延伸开来,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的关系是乡村振兴实践必须直面的重要课题。 

从逻辑上说,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各有侧重又相互关联,前者是指农村产业具有高生产率和强竞争力,侧重于产业或经济维度;后者是指农村居民生活具有高水平、高品质特征,侧重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维度。前者能够为后者提供生产力条件,后者可以为前者创造有利环境。但在我国实践中,这两者之间还存在不平衡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都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农村社会治理也面临诸多新情况,这意味着农业现代化并不直接等于也并不必然导致农村现代化。由此,我们必须关注这两种现代化之间的复杂关系,既强调两者之间的双向发力、相互促进,又要关注两者之间事实上的差异,通过多措并举来弥补两者之间的结构失衡。   

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

推动乡村振兴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必须正确把握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既打好攻坚战,又打好持久战,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

一方面,要科学统筹和增强各方面措施的关联度、耦合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防止畸重畸轻、顾此失彼。另一方面,要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首先寻求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突破,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发展。要吸取大干快上搞建设的历史教训,避免大拆大建,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珍惜乡村的地域特色、民族差异、文化个性,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注重体现乡土风情,保留原生态,护好乡村之“魂”,让人们有乡味可思、有乡愁可品。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

经济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良好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点和展现点,二者是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相互间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于绿色发展之中。这就要求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生态保护支撑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一方面,要遵循经济规律,科学开发土地、矿产、山水、林木、自然景观等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探索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夯实乡村振兴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遵循生态规律,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走种养循环化、投入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的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发展之路,实现农产品全产业链生态化、无害化和绿色化,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要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做法,坚决防止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老路。   

工商资本与农业农民

乡村振兴既蕴藏着巨大商机,又需要有巨大资本投入,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矛盾突出,工商资本进入“三农”领域是一种无可避免的趋势。客观地看,工商资本参与乡村建设,具有双重效应,既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三农”发展,又可能为谋取高额回报,出现违规违法圈地、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侵犯农民权益等问题。

为此,必须正确处理工商资本进入乡村与保护农业农民利益的关系,既要支持工商资本“上山下乡”,发挥其对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又要设立必要的“防火墙”,保护农业农民的利益。一方面,坚定实施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方针,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破除工商资本进入的制度障碍,畅通渠道,调动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兴业的积极性,推动乡村发展。另一方面,加强法律规章制度建设,堵塞法律和政策漏洞,保护工商资本合法利益,稳定预期,同时引导工商资本兼顾社会效益,与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建立联结紧密的利益分配机制,有效保障农业农民利益。要加强监管,防止工商资本搞“跑马圈地”,防止其侵害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

专访记录
最新加入
景观文化
  • 浙景杭协

    浙景杭协

    协会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