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获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鼓励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规定有条件的公园可以设置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分时段分区域向公众开放草坪和林下空间,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满足游人户外活动需要。《条例》要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和有条件的郊野公园应当提供满足服务对象基本需求的配套服务,并明确公园可以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经营者提供餐饮、零售、游览、游艺、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
《条例》从绿化景观到设施配备,从环境卫生到公众服务,在公园的每一个细节上、细微处体现对人民群众需求的细腻考量,全方位、多层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市民从家中走向户外,从城市走向自然,享受山海连城美好生活,享受更好绿色生态福利。近年,深圳市深入践行公园城市理念,全力推进“山海连城计划”,率先实现中部公园群“五园连通”,大力推进“公园+”新模式,持续强化公园与周边空间的连通,公园城市建设成效明显。

公告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