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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瑜、钟宇: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的乡村经营:发生逻辑与实践机制
来源: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6-07-02 | 2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以浙江省湖州市窑里村为例,通过整村运营实践,该村实现经济造血、民生反哺、文化再生的三重跃升。一是实现经济造血。整村经营推动文旅产业崛起,2024年(运营首年)吸引游客20万人次,合资公司的文旅收入达到380万元,新增本村就业岗位60个,带动村民人均增收逾1万元。二是反哺民生普惠。村集体增收惠及垃圾分类积分奖励、60岁以上村民的大病保险参保补贴、免费理发服务以及70岁以上村民餐补等惠民事项。三是助力文化再生。村庄的千年窑文化通过融入窑文化馆和文化礼堂承载的经营活动,转型为现象级文旅IP。窑里村独特的民间曲艺“窑里吹打”,是临近失传的市级非遗项目,通过融入经营活动的专场展演重焕生机。

(五)小结

在“资源整合—关系调适—差异经营—赋能集体”的框架下,可以从各地乡村经营实践中透视乡村经营的运行机制与内在逻辑关系。一是资源整合是乡村经营起点。目前农村资产资源大量闲置、扶持项目大量重置浪费,亟待得到有效盘活。只有通过多种方式的资源整合,将资源基础变为比较优势,才能实现面向城乡市场的乡村经营,将碎片化资源转化为经营资本。二是关系调适是乡村经营的保障。无论运营方是自聘的乡村职业经理人还是外部引入的第三方运营团队,妥善处理好与村集体的关系是乡村经营有效开展的保障。各方只有得到合理调适、实现有效协商,才能在乡土情境中平衡好政府、集体、企业、村民等多方利益,实现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村庄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平衡。三是差异经营是乡村经营的策略。乡村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田园风光与农耕文化,乡村经营需跳出同质化陷阱,通过精准定位和模式创新构建竞争壁垒。需要发挥不同于城市文明的农耕文化作用,结合本村特色文化、树立文化符号,最大程度突出特色,实现错位竞争。四是赋能集体是乡村经营的目标与结果。乡村经营始终带有“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农村”关系的治理特点,其目标在于激活集体内生动力,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乡村运营通过重构村庄主体性、激发村庄活力,实现改善民生、提升福祉的目标,最终将经营成果沉淀为村庄内生发展能力。

四、推进乡村经营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乡村经营是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难题、激活乡村内生动力的系统性创新实践,其核心逻辑在于以市场化思维打通城乡要素流动壁垒,实现乡村资源从承载到创造的价值跃迁。从发展脉络来看,乡村经营是城乡结构从二元分割到融合共生的历史必然,既是乡村振兴战略下资源价值再挖掘的战略选择,也是国家、市场、社会三者关系在乡村场域的治理平衡创新。它既承接了乡村建设积累的物质基础,也回应了农村资源整合困境、产业市场风险、集体经济治理难题等现实挑战,成为乡村发展从“建设为主”向“经营与建设并重”转型的关键内容。从实践机制来看,乡村经营通过“资源整合—关系调适—差异经营—赋能集体”的逻辑落地见效。资源整合奠定经营基础,关系调适破解主体协同难题,差异经营构建市场竞争优势,赋能集体锚定共同富裕目标,形成了多元主体协同、利益共享共赢的发展格局。

不过,当前乡村经营依然处于模式探索阶段,面临主体能力不足、资源配置失衡、制度供给滞后、要素流动受阻等结构性矛盾,有待通过深化改革和系统性政策支持进一步推动乡村经营的高质量发展。结合本研究对乡村经营实践机制的理解,需从四个方面为乡村经营创造更好的环境。

一是强化主体能力建设,夯实乡村经营人才支撑。建立分层分类培育体系,针对村集体负责人开展经营管理理念培训,面向返乡青年、新乡贤推出乡村经营专项扶持计划,引进专业运营团队和乡村职业经理人,破解“懂农村不懂市场、懂市场不懂农村”的理念落差困境。同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绩效分红、项目补贴、荣誉表彰等方式,激发经营主体积极性,明确村集体与运营方的权责边界,避免决策冲突与利益失衡。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推动其与乡村社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政府引导服务作用,优化政策供给,加强规划引导,为乡村经营提供公共服务与制度保障。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提炼推广有效的实践经验,建立乡村经营主体联盟,促进人才、技术、模式的跨区域流动。

二是优化要素配置效率,激活乡村资源价值。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集体资产权属边界,完善资产评估、流转交易、纠纷调解等配套服务,推动土地、闲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市场化配置,夯实乡村经营的资源整合利用基础。搭建城乡要素对接平台,建立城市资本、技术、市场与乡村资源的精准匹配机制,鼓励发展“跨村经营”“县域片区”“跨村协同”等模式,破解资源碎片化难题。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乡村经营,破解融资难题,降低乡村经营的融资门槛与风险成本。

三是深化制度创新突破,完善乡村经营制度保障。加强县域统筹协调力度,构建多元协同支持体系,将乡村经营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整合农业、文旅、财政、金融等部门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制定乡村经营专项指导规范,参考部分地区已有的经营模式与制度规范,明确经营边界、资源范围、操作流程和监管要求,引导乡村经营实践有序开展。优化利益分配机制,建立集体收益与村民贡献度挂钩的阶梯式分配制度,保障村民在资源流转、项目经营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避免“富资本不富村民”。持续破解要素流动壁垒,深化户籍、社保等制度改革,消除人才入乡的政策障碍,同时建立优质资本向乡村倾斜的“红绿灯”机制,防范无序开发与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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